“小巨人信用贷”业务指南

贷款背景及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科技部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与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合作,在本市首先研究开发了“小巨人信用贷”创新科技金融产品,针对本市重点扶持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给予信用方式的贷款支持,旨在进一步提升科技小巨人及培育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1. 贷款对象

1、自2006年本市小巨人工程实施以来,历届科技小巨人及培育企业;
2、未出现项目验收不通过和摘牌等情况;
3、在我行信用评级达到A-(含)以上;
4、对于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5、借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贷款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1. 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保险费

1、对于小巨人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达1000万元;对于小巨人培育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达500万元;
2、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5%;
3、贷款期限为12个月。

  1. 企业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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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巨人信用贷申请流程图

 

 

  1. 贷款所需资料(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2. 贷款申请意向书;
  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需正本复印件);
  4.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5. 贷款卡复印件与密码;
  6.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7. 借款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期的财务月报表复印件;
  8. 最近一年银行对账单及上年度企业完税凭证复印件;
  9. 上年度、本年度主要购销订单和合同复印件;
  10.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1. 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合同复印件;
  12. 项目验收证书复印件(如项目实施期完成);
  13. 公司介绍或宣传手册;
  14. 其他相关资料。

注:第1项资料需递交所在区县科委;第2-13项资料需递交浦发银行。

 

  1. 业务受理联系人

    市科技创业中心与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为“小巨人信用贷”各设置两名专门联系人,负责接待科技小巨人及培育企业的业务咨询;市科技创业中心及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各区域支行同时可直接受理“小巨人信用贷”业务申请。

联系人名单如下: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乔正国 64839009-229
                   朱勇萍 64839009-231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唐  啸 50276622*21、13022112237
                   王增光 50276622*20、13917565817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业务指南

 

  一、贷款背景及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试点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短期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市科委、市金融办沪科合[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科委与相关单位推出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短期贷款试点,通过企业购买履约保险的方式,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贷款风险,为解决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在试点基础上,现将在全市推广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贷款,进一步扶持和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贷款对象

1、注册在上海市的科技中小企业;
2、企业经工商登记,各项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3、企业在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消防、环保、质检、公检法、海关等)及银行均无不良记录;
4、企业有一定的实际经营年限,最近1年盈利,并能提供税单、对账单、水电费单等证明材料;
5、借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贷款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6、企业无对外担保;
7、企业主要上下游客户群较稳固。

  三、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保险费

1、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50-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借款企业的风险,适当浮动;
3、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
4、保险费(担保费)为贷款本息合计的2%,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四、企业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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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贷款所需资料